信封攤在餐桌上,白底紅字,醒目得像一個無法忽視的訊號:OFFICIAL JURY SUMMONS ENCLOSED。旁邊是加州的州徽,女神一手舉矛,一手倚盾,背後是金山與航船,象徵著某種莊嚴的召喚。

我盯著那行字,心裡忽然有些惶惑。這不是一封廣告信,也不是水電帳單,而是法院給我的「邀請」——或者更準確地說,是命令。它寫得很清楚:Summons for Jury Service。在這片土地上,成為「公民」的一部分,原來也意味著要坐進法庭,參與他人的命運審判。

記得剛移民來時,最怕的就是這種正式文件。陌生的法律用語,陌生的程序感,彷彿一旦讀錯、漏了期限,就會有什麼無形的機器啟動,把人推到無法掌控的角落。如今收到陪審團傳票,我卻突然意識到:這或許也是一種被「承認」的象徵。國家要你去裁決一個案件,代表你不再只是局外的過客,而是社會共同體的一份子。

我想起老家街坊的父輩們,他們口裡的「義務」總是和納稅、服兵役綁在一起。如今在異國,他們的孩子則要學會另一種義務:坐在陪審席上,聽證據、觀察證人,然後投下影響他人命運的一票。這不是單純的責任,更像是文明對新移民的試煉。

信封靜靜躺著,像一塊白石,壓在日常的碎紙堆裡。它提醒我:移民生活並不只是追求更好的工作與住所,也不只是懷抱自由的夢想,而是要學會承擔某些看似陌生卻無法逃避的制度。

也許有一天,我會走進那間冷清的法庭,坐在十二人之一的位置,和陌生的男女並肩,凝視著被告的眼睛。那一刻,我會知道:這片土地,真的把我算在裡面了。